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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关于热量表的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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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14: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供热计量与收费的技术方案及政策法规报告——国际经验和中国供热计量收费系统示范工程的总结》(以下简称《报告》)中,归纳介绍了“世界范围内热计量的方案”:
      方案A:楼栋热表 
  整个楼栋的热耗由安装在热入口(即与二次网、热交换器或供整个楼栋的锅炉的连接处)的一块热量表计量。整个建筑的热费根据热表计量的热耗付费,然后根据建筑面积分摊给每个住户。
  方案B:热分配表
  除了计量整栋楼的热耗外(按方案A),户内每个散热器的散热量由蒸发式或电子式分配表计量。整个楼栋的热费在分摊给每个住户时,部分根据采暖面积,部分根据热分配表的读数进行分摊。
  方案C:热水流量表
  每个住户散热器中的热水流量通过热水表进行计量。整栋楼的热费(按方案A )根据每户的热水流量进行分摊。这就意味着要求(或假定)楼栋内每户热入口的供水温度相同。
  方案D:户用热量表 
  每户住户的热耗通过一块热表进行计量,也就是楼栋热表(方案A)小型化。户用热表可以用来分摊每户的热费(如方案B),但更多的是依据供热合同而直接计算热费。
  在中国,就总体方案而言,对原有集中供暖建筑和2000年建设部76号令后的新建筑,需要区别对待。
  1.对于旧有的集中供暖建筑。最经济简单的是方案A——即采用楼栋总表计耗热量,然后根据建筑面积各户分摊收费。其次是方案B——即在楼栋总表计量的基础上,再部分根据采暖面积,部分根据热分配表的读数进行分摊。
   有关的认识问题是:
      ——不能认为:“只有每户一表才是供热计量”。如果基于这种片面认识,而强行对旧的建筑供暖系统从结构上进行分户计量控制双管并联的改造,可能带来的消极后果,不可轻视。
  ——采用热分配表是一种在总表计量下,按户分摊的办法之一。在一些中欧国家得到普遍应用;在中国,特别是在天津的试点中,取得了经验。这一方案适用于单管串联的旧的集中供热系统,而不是整个集中供热分户计量系统。
  2.2000年建设部发布76号令以后,设计新的集中供暖建筑已具备了一表一户,分户计量的条件,应采用方案D——即每户一块热量表,根据供热合同,直接计量收费。
  有关的认识问题是:
  ——建设部76号令(关于建筑节能及分户计量控制)的规定是正确合理的,代表了发展趋势。如前述《报告》指出的:“欧盟现在主张其成员国广泛地采用分户热计量。”“热计量的趋势和前景——户用热计量表的造价越来越便宜,并且不用打搅用户能得到结果(数据),因此更加容易接受。”。
  ——认为在所有集中供暖建筑,包括新建筑中也一律推广使用热分配表是不适当的。《报告》指出欧洲的经验是:在新建公寓中,户用热量表日益占据了市场,见方案D”。
  ——方案C不足取。采用热水流量计的方案,全世界唯一只有韩国采用。同时,中国水质差,流量计元件磨损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方案C不足取。

  1.关于楼栋总表的选择
  鉴于中国供暖系统的现状,包括水质和管道等系统硬件的基本情况,同时,因为各种可行的技术方案中,楼栋总表都是计量收费的主要依据,应特别重视。建议优先考虑采用超声波流量计等非机械式流量计的热量表。
  在一个实用的供热系统上,选用了德国西门子公司的ULTRAHEAT 2WR5型超声波热量表和丹麦丹佛斯公司的SONOCAL—3000型超声波热量表;完全按照技术要求规定安装;针对正常流量与小流量,正常供回水温差与小温差等几种不同的工况进行了测试。这两套超声波热量表,不仅在小流量情况下特性明显优于其他对比的传统非机械式流量计,而且它们两套测试的流量、温度、温差、热量值等数据相当一致,即使在比较苛刻的条件下,测得偏差也在可允许的范围之内。作为一个典型的试验,可以说明超声波流量计的确有较高的精度和很好的稳定性、可靠性。当然,超声波流量计热量表的价格也较高。
      德国真兰公司在中国福州采用德国的技术开发了与热量表配套使用的机械式流量计(DN 50-200)。他们认为:在供热系统中应选用垂直翼式流量计以适应流量变化大的要求。而且,他们还在开发适合于在较差水质中使用的机械式流量计。
  国内关于大流量的热量表的研发工作,包括超声波流量计、其他非机械式流量计,也有一些成功的例证,有待进一步总结和发展。
  2.关于户用热量表的选择
  将进入中国数以千万计平民百姓家庭的户用热量表,不能不特别考虑到价格上的可承受力。采用优选的机械式流量计并加装过滤器,将为大量用户选用。
  丹麦的卡姆鲁普公司率先将超声波流量计用于户用热量表。在过去的10年里,取得了非凡成绩。在中国黑龙江和威海的试验中,在准确性、适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等方面都为热计量的实现提供了满意和有效的信息。在水质很差的情况下,仍避免了堵塞和损坏的现象。同时据了解,他们在降低成本价格方面,也做了很大的努力。
  《报告》中阐述了以下的观点:“随着价格的下降,户用热表越来越普遍。例如在德国,每年大约销售40~50万只小口径表(0.6~2.5立方米),尽管超声波式热表的功能性和可靠性更强,可用十多年,但是随着热表的校正逐渐普遍后,表的更换频率就越高,为了获得更高的成本效益,一些厂家开发出了永久安装的户用热表,这种热表只需要“更换表中计量元件”。这里所说的“更换表中计量元件”应该指的是机械式流量计中传动的叶轮等易磨损的部分零件(表芯)。

  1.选购热量表时三个基本原则建议
  应该按照流量匹配,考察符合标准情况,和主要部件必须优选;是选购热量表时最基本的原则。
  1.1按照流量匹配原则
  热量表的可测流量范围,是实用设计最主要的技术参数。在选购热量表时,不宜仅仅考虑安装方便,就简单地根据管道的口径配用对应口径的热量表,譬如中国目前建筑面积100m2左右的住户,一般认为供热流量是:(3L/m2·小时)×100m2=0.3 m3/小时。
  这种情况下,即使供热管道管径为DN20mm或DN25mm,也要选用常用流量(额定流量)为 0.6m3/小时(多数为DN15mm)的热量表才能保证计量的准确可靠。国内的许多使用报告都指出,这样选择才是科学合理的。而且,由此带来的压损问题,并不严重;在安装上只是要增加一对变径接头。
  楼栋用表的选择,同样可依此推论。
  1.2符合国家标准原则
  目前中国的热量表生产企业达几十家之多。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CJ128-2000)?是否满足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225-2001)的要求?建议有关单位在大批选购热量表产品之前,要委派专人考察该生产企业的检定系统设备装置和实际运作情况。客观地讲:一个热量表生产企业,他们的产品出厂检定系统——包括设备硬件和检定方法程序设计软件,是否科学、完备;及运作实施是否认真、负责;可以基本反应出其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程度。
  1.3主要部件优选原则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家生产热量表的企业,所有主要部件都是自己制造的。大部分企业其所生产的热量表的两个主要部件——测温探头对和流量计来自外购。务必要求外购件来源可靠,质量信誉有保证。因为温度是热计量的基础物理量,特别是测温头,应该是由专业生产厂提供;应保证是达到EN-1434标准的,铂薄膜电阻作敏感元件的,配对出厂的,热量表专用的测温探头。为追求低成本,在外购时采用廉价代用品做主要部件的热量表,万不可取。
  2.流量计前必须安装过滤器
  无论是户用表,楼用表,还包括管道系统用表,建议一律在技术要求规定的流量计前直管段前方进水处,安装过滤器。过滤器应能在不影响供热的情况下,方便地清除滤网前积存的污垢、杂质,包括铁屑、铁渣。为保证热量表90%的正常运作,增加不到1/10(过滤器)的投资,不仅是值得的,而且是必不可少的。
  需要说明:即使是使用了上述过滤器,不意味着所有问题就都解决了。微小颗粒可能穿过滤网;而且物理的方法,解决不了水中化学成分(可溶性矿物质等)会在通过过滤器后,仍在流量计的某些部件上结晶、积垢的问题。甚至发生过在户用超声波热量表安置在管道中的反射器上结晶、积垢而导致堵塞的问题。   
  3.新建筑要先冲管,后装表
  应该要求每一只热量表(大口径的超声波型除外),配备相同安装尺寸的“替用空管” 。新建筑完工后、正式供热前,在供热系统进行管道冲洗时,在热量表的工位上先安装此替用空管。系统冲洗完成后,再正式安装热量表。忽略这一简单过程,而造成热量表尚未使用,已经损坏,造成巨大损失的教训,并不罕见,值得吸取。
                                                                                中国暖通网
发表于 2010-12-4 01:4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项目需要热计量表,你们公司是不是有质量比较好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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