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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位处我省东部,幅员辽阔,物产丰富,曾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命名为中国第一个“生物圈保护区”。为保护好美丽的家园,“十一五”以来,延边州按照“以基地保资源,以资源促发展,发挥长白山综合优势,提高资源转换层次,增强产业功能,形成优势产业群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思路,积极开展生态州建设,狠抓节能减排,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为深入落实省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州政府强化领导,制定节能减排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规划的实施,并将目标任务按县(市)分解落实,与所辖各县(市)政府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把节能减排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守住源头 严控项目审批
根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全州各级项目主管部门严把项目审批关,要求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研报告中必须有节能篇(章),并须经有资质的部门进行评审,上报国家和省的重点项目的评审论证必须达到甲级资质。把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作为项目审批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坚持“以新带老”和“上大压小”,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坚决杜绝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的项目。几年来,在全州各级项目主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下,全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布局合理、进展良好,未出现过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违规现象。
综合利用资源 重点工程突出节能减排
以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和污染防治为重点,延边州围绕结构调整和工程治理这条主线,紧跟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全力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十一五”以来,全州项目总投资达40多亿元,累计争取各类项目资金4亿多元,为有效促进延边州节能减排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中节能方面,围绕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组织实施了延吉市集中供热节能改造工程、汪清县龙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油母页岩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等一大批重点项目,通过提速增效,综合能源消费增长速度大大低于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在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了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减排项目方面,大唐珲春发电限公司烟气脱硫工程、延吉市污水处理厂、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管网改造等工程相继投入使用,为延边州工程减排作出了贡献。
营造声势 立体推进 合力共建生态州
为树立全民节能减排理念,延边州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以及互联网的宣传作用和监督功能,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措施,及时报道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的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形成全社会普遍关心、参与、监督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的良好舆论氛围。
在此基础上,各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全州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超额完成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全州纳入国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县(市)“禁实”工作已全部完成;交通主管部门按照省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营业性客运车、货运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优化全州道路客运组织结构,引进节能、低耗、低污染的新型运输车辆;商务流通领域大力推广采用有能效标识的节能办公设备及电器,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农业节能减排工作通过推广和使用新能源及改厨、改灶、改厕工程,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秸秆气化、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推广取得一定成效;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州直机关全面启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2009年州直机关公共机构各项能耗指标均在2008年的基础上降低了5%以上,共节约资金896.51万元。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项检查考评中名列全省市(州)级第一名。
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全州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09年,单位GDP能耗由2005年的1.55吨标准煤/万元下降至2009年的1.37吨标准煤/万元,提前完成“十一五”期间COD和SO2削减10%的目标任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州人民政府荣获吉林省生态省建设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和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全省一等奖,并在2008、2009年全省节能减排大检查工作中连续两年名列前茅。
吉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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