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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供热计量价格 依旧“多退少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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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13: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晨报东营12月13日讯 记者获悉,根据东营市物价局近日下发的《关于居民住宅供热计量价格的通知》,市安居工程安泰南区、安泰北区、安慧南区等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民用建筑本供暖季实行与去年相同的计量价格。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供热计量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基本热价按总热价(面积热价)的50%,即12元/平方米执行;计量热价标准为0.11元/千瓦时,按用热量计收。具体计费如下:
    总费用=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基本热费=基本热价×用户供热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用户使用热量。
    居民住宅热计量价格实行动态管理,以不少于一个供热期为周期,若周期内成本变化,则根据变化情况相应调整价格标准。
    供热计量收费时,热计量用户先按面积热价全额收取,待供暖结束以后,计算出每户的热量热费,供热计量热费高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用户不再补缴热费;低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市供热处将在供暖期结束后退还给用户。因热计量表损坏等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面积收费结算。热计量收费自去年实施以来,有效促进了居民行为节能,既降低了采暖能耗,又减轻居民热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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